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源,已赘述文章结尾
有一年夏天,安徽寿县老城修路时挖出一块残碑,石头已经风化得厉害,只能辨出几个字:“□□府通房□□之墓”。
碑文不全,名字模糊,连生卒年都没有,连姓氏都不知。
但就是这么一块不起眼的东西,在地方志办公室那头放了整整三天没人敢处理。
谁也不是没见过墓碑,可碑上那两个字——“通房”——让人不由得多想了一层。
这事儿说起来,有些沉重。
通房丫鬟这个身份,最早能追溯到唐代,但在明清两代最为常见。
说白了,就是富贵人家里那种“贴身”的丫头。
贴身到什么程度?住得离主人近,干的活儿也不只是铺床叠被,白天伺候起居,晚上……就不多说了。
可问题是,她们既不是妾,也不是奴,地位很尴尬。
更准确地说,是在“人”和“物”之间徘徊的角色。
有时候被当成女人看,有时候就是一件家具。
这听起来像小说情节,但在很多地方志和家谱里,都能找到蛛丝马迹。
比如《徽州府志》里记过,黟县某盐商家“纳通房三人,皆家生女,年十三至十五,居内侧屋”。“内侧屋”是什么意思?不是主屋,不是厢房,是主人卧房旁边的小屋,方便随时召唤。
那时候人讲究“不动声色”,但这安排已经很清楚。
那会儿的通房丫鬟,很多是“家生子”。
也就是说,她们的父母本来就是府里的下人,孩子一出生就注定了命运。
还有的,是因为家里穷,父母把她们“送”进大户人家。
送进去之后就出不来了,纸契一签,就是一辈子。
有一份清代《吴氏家谱》记载,“庚子年购一女,名阿巧,年十四,供内用”。“供内用”,这几个字特别冷。
什么意思谁都懂,但写得含蓄又残忍。
十四岁,还是个孩子。
那时候,南方经济好,像扬州、苏州、杭州这些地方,大户人家多,通房丫鬟也多。
北方相对少一些,但地位更低。
有的地方甚至连丫鬟都不让进厅堂,只准待在下人房。
可通房因为要“贴身”,反而有了点特殊身份。
可惜这点“特殊”,不是好事。
苏州城外的一个老宅子拆迁时,发现一口废井,井边有几块碎瓷器和一只小铜镜,旁边还压着块写着“喜儿”的布角。
当地文物所查了旧档,发现这宅子原主人是林氏盐商,家中确有一名通房丫鬟,名叫喜儿,后“病卒于内”。
什么病?不详。
可那口井,早年间据说“有女孩跳过”。
这事儿有没有联系没人敢说,但档案上“病卒”两个字,太轻飘了。
通房丫鬟的生活,几乎没有喘息的空隙。
早上天还没亮,就要起来烧水、送毛巾、准备主人的服饰。
白天跟着主母进出,晚上还得照应老爷的起居。
有时候还要给主母洗贴身衣物,清理月事用的布条。
冬天水冷得像刀割,夏天臭气熏天,干完这些活儿,人都快散架了。
更让人难堪的是,她们还得清理便桶。
那会儿没有抽水马桶,富贵人家用的是夜壶、痰盂。
通房丫鬟负责清理这些脏物,刷洗干净后还得放回原位,动作不能太快,也不能太慢。
弄不好,轻则挨骂,重了就是一顿打。
晚上的活儿更不说了。
有的丫鬟被叫到主人的房里,主母还得亲自“安排”,据说是为了“监视”。
这种事,在《清稗类钞》里也提过,说有位道员家中,“以通房为妾,主妇不悦,故每夜遣老妈子监于旁”。
这不是小说,是实事。
很多通房丫鬟干几年就被“处理”掉了。
有些年纪大了力气不够了,有些是主人“腻了”,还有些,是正妻看不过眼,直接“卖出”。
所谓“卖出”,就是重新上市场,贴个新价。
有时候,价钱还不如一只狗。
有一份《广州府典籍》中写道:“己亥年,某家出卖女仆二人,其一为通房,年十八,价仅银九两”。
九两银子,在清末顶多够普通人家吃三个月。
当然,也有极个别的“幸运儿”。
清宫档案里,慈禧太后早年就是通房出身,后来一步步走到最高位。
可那种成功,是踩着无数人的命换来的,普通人根本没机会。
更现实的是,大多数通房丫鬟连个名字都没留下。
《红楼梦》里的袭人、晴雯,虽然也是通房,可那毕竟是小说。
曹雪芹笔下还给了她们情感、尊严、反抗和悲剧的美感。
现实中,大多数人连“悲剧”的资格都没有,就那么悄无声息地耗尽了一生。
常有人说,中国古代的家族制度是“温情脉脉”的,可看看这些通房丫鬟的故事,就知道那温情是有选择的。
对一部分人来说是礼教,对另一部分人来说,是枷锁。
那块残碑后来被送去了当地文保所,工作人员做了清洗和拓印。
可惜,字迹太淡,连个完整的名字都复原不了。
从那以后,再也没人这样叫过。
参考资料:
马非百主编,《清稗类钞》,中华书局,2003年。
李长莉,《徽州社会与文化研究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10年。
余英时,《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》,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1987年。
上海图书馆编,《明清妇女生活史料汇编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8年。
计东主编,《晚清社会档案》,中国档案出版社,200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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